第三課課長承分局長之命綜理課務,並督率所屬辦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農產加工品檢驗執行事項。
二、關於上述產品委託試驗事項。
三、關於有關工廠之品質管制設備審查及其檢驗、製造、技術輔導事項。
四、關於分等工廠檢驗記錄表審核事項。
五、關於農產加工品檢 (試) 驗資料之蒐集、整理、統計、分析事項。
六、關於農產加工品檢 (試) 驗法規、程序、標準及檢驗方法之研究、改
進及建議事項。
七、關於農產加工品包裝檢查、取樣、標識及不合格品之處理事項。
八、關於港口驗對之執行事項。
九、關於檢 (試) 驗儀器、藥品、用具之籌劃添置、維護、保管事項。
十、關於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暨
分局長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