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處務規程 › 第6條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處務規程 第6條

多邊貿易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區域經濟整合之政策研析與規劃及貿易障礙之排除。 二、世界貿易組織及其他國際經貿組織相關工作之辦理。 三、亞太經濟合作相關會議之參與。 四、國際貿易法規、實務及新議題之研析。 五、外國對我國採行貿易救濟措施相關業務之處理。 六、其他有關多邊經貿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處務規程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