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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專任,秉承經濟部所定人力發展政策及方針,綜理本中心業務,並監督指揮所屬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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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