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 第7條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7條

品管課職掌如下: 一、工程品質管制標準研訂。 二、施工品質管制及檢驗查核。 三、勞工安全衛生。 四、環境保護。 五、工程評鑑。 六、檢驗技術(含實驗室認證)。 七、研究發展(工程品管部分)。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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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