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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第4條

規劃課職掌如下: 一、經管河川治理、排水改善、海岸防護之調查規劃及相關研究發展事項之推動。 二、流域之整體治理規劃事項。 三、各項水文觀測之建置、資料蒐集、統計分析及成果報告編撰。 四、防汛及洪水預報資料之蒐集、統計、陳轉事項。 五、協助及督導各縣市政府辦理縣管河川治理及排水改善之規劃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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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