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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辦事細則 第5條

河川規劃課職掌如下: 一、河川治理規劃、治理基本計畫及水道治理計畫線、堤防預定線之訂定。 二、全國河川防災計畫之測量、規劃、研究及防災對策之研擬。 三、全國河川水系洪水量分析及技術研究。 四、河川生態多樣性及河川環境保全之專業調查、規劃及研究。 五、河川泥沙運動及河川演變之研究。 六、海岸變遷調查分析研究與海岸防護、保全之規劃、設計及研究。 七、河川綜合治理、防災與海岸防護保全規劃、專業技術研究及改進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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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