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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辦事細則 第7條

水質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共污水下水道計畫之擬訂及工程建設。 二、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設施之操作及維護。 三、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申請案件之設計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 四、專用污水下水道之納管總量管制與相關申請案件之審查及竣工查驗。 五、公共污水下水道之緊急應變處理。 六、環境改善維護之執行。 七、其他有關水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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