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水利處各區水資源局暫行組織規程 › 第3條

經濟部水利處各區水資源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3條

各局設七課至九課,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經濟部水利處各區水資源局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