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第8條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8條
營運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營運管理之規劃及推動。 二、園區電力、電信、自來水與其他公用事業之協調及一般公共設施服務之管理。 三、園區基金財務之規劃、管理及資金調度。 四、園區資通訊系統之建置及管理。 五、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及出租費率之審核。 六、科技產業園區警察、保全、交通、消防、衛生保健、環境清潔與其他公共福利事項之督導、協調及執行。 七、科技產業園區管理費、土地租金與公共設施建設費計收標準之擬訂及執行。 八、其他有關園區營運管理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