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經濟部處務規程
› 第11條
經濟部處務規程 第11條
經濟法制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經濟法制之規劃及協調。 二、經濟法規立法政策擬訂之參與及協調。 三、經濟法規之審議與法制作業之處理及適用疑義之研議。 四、本部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五、本部訴願案件之審議及其行政訴訟相關事項之處理。 六、本部訴願案件類型化之研究。 七、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行政救濟事件之諮詢及協助處理。 八、經濟法規之統計、蒐集及整理。 九、本部個人資料保護之制度規劃及查核。 十、其他有關經濟法制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0條
看 經濟部處務規程 全文
第1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