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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5條

申請人得申請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推廣品牌國際行銷之費用。 二、推廣品牌國際形象設計、規劃、顧問諮詢或宣傳推廣費用。 三、其他以推廣國際品牌及提升國際形象為目的之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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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