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 第11條

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檢查測量技師之工作底稿及簽證報告,測繪業及測量技師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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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