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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疾病藥物專案申請辦法 第5條

專案申請藥物,每次以足供一病患二年之用量為限,並得視實際需要分批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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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