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羈押法 › 第112條

羈押法 第112條

死亡者之屍體,經依前條相驗並通知後七日內無人請領或無法通知者,得火化之,並存放於骨灰存放設施。
AI 白話解釋
← 第111條看 羈押法 全文第1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