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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檔案申請閱覽規則 第8條

同一案件申請閱覽次數以一次為限。但依情形足認申請人有正當理由者, 得准予續閱一次。 申請人如不能於指定時間內閱畢,得申請另定期日續閱 (續閱申請書如附 件三) 。 附件三 考試院檔案續閱申請書 ┌───┬─────────┬───┬────────────┐ │續閱申│姓名: │申請續│ 年 月 日│ │請 人│身分證字號: │閱時間│ 時至 時│ ├───┼─────────┼───┼────────────┤ │原核准│日期: │原核准│ 年 月 日│ │閱 覽│ │閱 覽│ │ │文 件│字號: │時 間│ 時至 時│ ├───┼─────────┴───┴────────────┤ │續 閱│ │ │事 由│ │ ├───┴──────────────────────────┤ │ 續閱申請人: 簽名或蓋章│ │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 │ │ (虛線以下請勿填寫) │ ├------------------------------------------------------------┤ │處理意見: │ │ │ │ │ ├───┬──────────────────────────┤ │ 批 │ │ │ │ │ │ 示 │ │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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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