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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研究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第二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事項,得由本會委員主持進行相關研究,或請專家學者協助研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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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