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考選部國軍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3條

考選部國軍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檢覈案件由考選部主管司辦理初審,呈由主任委員分配各委員複審並加具 意見,提檢覈委員會審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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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