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考選部部務會議規則 › 第4條

考選部部務會議規則 第4條

本會議每月開會一次,必要時,部長得召開臨時會議。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考選部部務會議規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