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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水費徵收辦法 第12條

耗水費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一日至一百十四年六月三十日間減半收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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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