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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夜間部設置辦法 第5條

職業學校夜間部置部主任一人,綜理部務,由校長聘請專任教師兼任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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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