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 第37條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7條

雇主對高壓氣體儲存能力在一百立方公尺或一公噸以上之儲槽應注意有無沈陷現象,並應每年定期測定其沈陷狀況一次。
AI 白話解釋
← 第36條看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全文第3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