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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查核實施辦法 第18條

第十五條之節約能源執行計畫資料,應依左列各款次序填列: 一、執行節約能源之項目及其實際狀況。 二、進行方式。 三、預定進度。 四、預期節約效益。 五、需要人力及經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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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