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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自殺防治相關人力,指自殺關懷訪視人員及辦理自殺防治業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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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