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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飛航情報區中外航空器飛航申請處理及管制辦法 第19條

民航局負責審核及處理中外民用航空器定期或不定期或通過本區及在本區 內活動或特種飛航之申請事宜。 前項所稱特種飛航,包括不按正常航路之飛航及特種作業飛航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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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