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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園區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以下簡稱下水道使用費) 計費公式如下: 一、公民營事業用戶之使用費=A (Q) +B (COD) +C (SS) 其中,A 代 表水量 (Q) 乘單價,B 代表化學需氧量 (COD) 水質乘水量 (Q) 乘單價乘分級費率,分級費率表如下: ┌──┬──────────────┬────┐ │分級│ 水質 (mg/L) │分級費率│ ├──┼──────────────┼────┤ │壹 │小 (等) 於二五○ │○.九○│ ├──┼──────────────┼────┤ │貳 │小 (等) 於五○○大於二五○ │一.○○│ ├──┼──────────────┼────┤ │參 │小 (等) 於六○○大於五○○ │一.一六│ ├──┼──────────────┼────┤ │肆 │小 (等) 於七○○大於六○○ │一.三三│ ├──┼──────────────┼────┤ │伍 │小 (等) 於八○○大於七○○ │一.五三│ ├──┼──────────────┼────┤ │陸 │小 (等) 於九○○大於八○○ │一.七六│ ├──┼──────────────┼────┤ │柒 │小 (等) 於一○○○大於九○○│二.○○│ ├──┼──────────────┼────┤ │捌 │大於一○○○ │二.○○│ └──┴──────────────┴────┘ C 代表懸浮固體 (SS) 水質乘水量 (Q) 乘單價乘分級費率,分級費 率表如下: ┌──┬─────────────┬────┐ │分級│ 水質 (mg/L) │分級費率│ ├──┼─────────────┼────┤ │壹 │小 (等) 於一五○ │○.九○│ ├──┼─────────────┼────┤ │貳 │小 (等) 於三○○大於一五○│一.○○│ ├──┼─────────────┼────┤ │參 │小 (等) 於三六○大於三○○│一.一六│ ├──┼─────────────┼────┤ │肆 │小 (等) 於四二○大於三六○│一.三三│ ├──┼─────────────┼────┤ │伍 │小 (等) 於四八○大於四二○│一.五三│ ├──┼─────────────┼────┤ │陸 │小 (等) 於五四○大於四八○│一.七六│ ├──┼─────────────┼────┤ │柒 │小 (等) 於六○○大於五四○│二.○○│ ├──┼─────────────┼────┤ │捌 │大於六○○ │二.○○│ └──┴─────────────┴────┘ 前述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等數值,由籌備處派員每月不定期檢驗水 質測定一次,收費時以該季水質之算術平均數為準。經籌備處查明確 認除員工生活污水外別無其他污水時,應依第二款之規定計費。 二、機關學校之使用費=A (Q) +B (COD) +C (SS)=D×Q,其中,A 代 表水量 (Q) 乘單價,B、C 與前款同,D 代表以平均值計算後之換 算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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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