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 第4條

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園區污水下水道完成地區申請建照時,應檢附比例尺百分之一排水設備 圖說、配置圖、排水口地點等資料向籌備處申請核准。 排水設備完工後,須經籌備處檢查合格,始得聯接排放。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