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 第5條

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園區內公民營事業、機關學校之污水排入污水收集系統前,應填具申請 書向籌備處提出申請。 前項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每日排放平均污水量、最大日及最大時排放量。 二、污水水質。 三、污水排放 (附有關設施圖說,比例尺百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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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