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 第4條

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使用本資料庫之生物檢體,其使用費依生物檢體種類,以管數為計費單位,收費基準如附表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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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