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 第5條

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第5條

申請使用本資料庫之數位資料,其使用費以個案數或以數位資料集為計費單位,收費基準如附表二。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