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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區食用菇類菌種場設置及輔導辦法 第10條

省市農業主管機關對合格菌種場之設備條件及生產之菌種,得舉辦普查及 不定期抽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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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