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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公民營通信設施管制運用辦法 第29條

各軍公民營機構派遣通信官兵員工查修電信線路時,必須佩帶查線證。 前項所稱電信線路,係專指軍公民用架設之架空及地下有線電信 (電力) 線路,無線電天線遙控線,及其附屬器材而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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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