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臺灣地區公民營通信設施管制運用辦法
› 第39條
臺灣地區公民營通信設施管制運用辦法 第39條
附掛半永久性線路,應由附掛單位,先將線路通達單位,起訖地點,經過 地區、里程、電桿根數桿號、附掛線路條對數及線質等,調製簡單圖說於 預定施工兩週前,備文逕洽當地桿權單位,同時以副本連同圖說,分行當 地作業分區之責任單位,經上述兩單位同意後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8條
看 臺灣地區公民營通信設施管制運用辦法 全文
第4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