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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含藥酒類管理辦法 第6條

製造含藥酒類所需之酒類,經專賣機關核准其實需數量後,按配銷價格配 售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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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