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地區憲警外事勤務權責劃分及聯繫辦法 › 第7條

臺灣地區憲警外事勤務權責劃分及聯繫辦法 第7條

憲兵指定發覺外國軍人之飲食店、娛樂場所有非法情事或發生有私自導遊外國軍人者,應通知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臺灣地區憲警外事勤務權責劃分及聯繫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