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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第12條

貧困家屬就醫公立醫療機構之掛號費及應自行負擔各項診斷書暨住院保證金一律免收,其餘費用,各醫療機構應依其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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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