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地區會計師及其助理人員加入大陸地區註冊會計師協會為非執業會員許可辦法 › 第7條

臺灣地區會計師及其助理人員加入大陸地區註冊會計師協會為非執業會員許可辦法 第7條

臺灣地區會計師及其助理人員經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後,如發現其言行 有違反國家政策、會計師管理目的或損及國家尊嚴,或申請 (報) 事項、 檢附文件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並得於三年內不 受理其申請案。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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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