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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許可辦法 第20條

無戶籍國民之居留申請案有配額限制者,其隨同申請之未成年子女或被收養者年齡、配偶身分之認定,以實際核配時為準。 前項無戶籍國民及隨同申請者,列同一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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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