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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產地證明書發給辦法 第4條

產地證明書格式規定須經出口商簽證者,第一次申請書應繳申請公司行號 代表 (獲授權人) 簽證印鑑卡一式二份以備核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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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