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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產地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10條

工商業團體對出口人提供之前三條文件,除其他法令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 者外,應負保密責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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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