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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軍用油管及其附屬設備守護辦法 第7條

前項人犯如有拒捕或有危害拘捕人員時,得視當時情形予以緊急適當之處 置,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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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