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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銀行辦理大陸地區進出口外匯業務作業準則 第6條

本準則規定之業務,其幣別於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以外之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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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