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 › 第8條

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 第8條

互助人本人之喪葬互助金,無前條受益人具領時,依下列順序辦理: 一、互助人生前指定之人。 二、參加互助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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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