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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曾文水庫運用規則(新 88.06.30 訂定) 第11條

本水庫灌溉區之耕作方式與灌溉制度由本部公告之。 南水局與水利會應在水庫運用年度開始前共同協商擬定年度供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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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