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曾文水庫運用規則(新 88.06.30 訂定) › 第14條

臺灣省曾文水庫運用規則(新 88.06.30 訂定) 第14條

本水庫有下列情事之一時應開始防洪運轉: 一、颱風或豪雨情況時水庫水位超過標高二百二十五公尺或水庫水位及水 庫進水量達到附表二之水庫水位及水庫進水量。 二、非颱風或豪雨情況時,水庫水位超標高二百二十七公尺或水庫水位及 水庫進水量達到附表三之水庫水位及水庫進水量。 附表二 颱風或豪雨情況下應開始防洪運轉之水庫進水量 ┌─────┬──┬──┬──┬──┬──┬──┬──┬──┐ │水庫水位 (│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一│二一│ │標高公尺) │五 │四 │三 │二 │一 │○ │九 │八 │ ├─────┼──┼──┼──┼──┼──┼──┼──┼──┤ │水庫進水量│一○│四○│八○│一、│一、│二、│三、│四、│ │ (秒立方公│○ │○ │○ │二○│七○│二○│○○│○○│ │尺) │ │ │ │○ │○ │○ │○ │○ │ └─────┴──┴──┴──┴──┴──┴──┴──┴──┘ ┌─────┬──┬──┬──┐ │水庫水位 (│二一│二一│二一│ │標高公尺) │七 │六 │五 │ ├─────┼──┼──┼──┤ │水庫進水量│五、│六、│七、│ │ (秒立方公│○○│○○│○○│ │尺) │○ │○ │○ │ └─────┴──┴──┴──┘ 附表三 非颱風或豪雨情況下應開始防洪運轉之水庫進水量 ┌─────┬──┬──┬──┬──┬──┬──┐ │水庫水位 (│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 │標高公尺)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 ├─────┼──┼──┼──┼──┼──┼──┤ │水庫進水量│五○│一、│一、│二、│三、│四、│ │ (秒立方公│○ │○○│五○│○○│○○│○○│ │尺) │ │○ │○ │○ │○ │○ │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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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