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灌溉事業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 第14條

臺灣省灌溉事業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第14條

非常灌溉之供水得由各地灌溉管理機構視實際情形擬定順序並公告實施。 前項公告應報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臺灣省灌溉事業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