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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輔導辦法 第9條

青果社辦理社務、業務、有違反法令、怠忽職務或其他足以危害青果社利 益時,得由主管機關或農委會視情節輕重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或終止委託 業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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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