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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業者申請MIT微笑標章使用之展延、變更時,應重新檢附產品驗證合格文件。但申請變更未涉及該產品之生產製程、使用材料及使用配方之改變時,得免檢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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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