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處理規則
› 第10條
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處理規則 第10條
航空器失事或重大意外事件發生後,飛安會應立即指定飛航安全官或失事 調查官一名擔任主任調查官,由其召集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負責指揮調查相 關之工作,並得聘請相關專家參與。 專案調查小組於調查報告公布後,依程序解散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9條
看 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處理規則 全文
第1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