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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清艙檢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25條

檢驗收費標準應由檢驗機構報請勞工主管機關會同商港主管機關核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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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