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 第3條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第3條

本規則所稱化學液體船係指裝載危險性或毒性液體物質貨物之船舶,或部分裝戴散裝危險性或毒性液體貨物之船舶。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